金鼎华郡1#、2#住宅楼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9951-0301-407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鼎华郡1#、2#住宅楼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发改项审(2016)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华(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金鼎华郡1#、2#住宅楼监理
2.2建设地点:张店区东二路以东、洪沟路以北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21064.11㎡。其中:
1#住宅楼建筑面积8131.26㎡,其中住宅5654.50㎡,公建1923.77㎡,地下储藏室552.99㎡,地上11层,地下1层,2#住宅楼建筑面积12932.85㎡,其中住宅11715.63㎡,地下储藏室1217.22㎡,地上18层,地下2层,均为剪力墙结构。
2.4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7日开工;2019年3月2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85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监理职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负 责 人: 张代铭 |
法定代表人: 许继文 |
地 址:鲁泰大道1号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煤气大厦 |
邮 编:250000 |
邮 编:250000 |
联 系 人:刘经理 |
联 系 人:耿丽 |
电 话:0533-2196888 |
电 话:0533-3127287 18816198568 |
2016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