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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水文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6-10-20作者:admin

1. 招标条件

山东省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水文设施工程已经山东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5]93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水文设施工程施工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内容

南寨水库位于潍坊市昌乐县城南6km处,弥河支流小丹河上游。南寨水库现状是一座小(1)型水库。南寨水库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扩挖及库岸防护、大坝加高培厚、坝基坝体防渗;改建溢洪道(闸);新建放水洞、泵站、生产桥、水文设施及水库管理设施;工程占地补偿及库区移民安置等。

本次招标共划分1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降水量及水位观测设施、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常规仪器设备购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4.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 08:30:00~2016年10月31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4.4 通过电汇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4.5 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

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175198790@qq.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采用电汇方式的: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昌乐县南寨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局

联 系 人:丁炳学

联系电话:0536-622 1329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向凤 胡冰洁

联系电话:0531-8659 3695

电子邮箱:slzb80@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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