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国医堂改造工程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国医堂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黄河路街道辖区内;
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面积2000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2119961.66元;
计划工期:3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建筑垃圾外运80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049961.66元。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双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8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已报名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人员除材料员以外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606号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卢主任
电 话:18554687629
电子邮件: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高先生、许先生
电 话:0546-8260152
电子邮件:dyq8260052@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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