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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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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脉河治理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11-24作者:admin

1.招标条件

支脉河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重点【2017】1274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质量检测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支脉河为黄河与小清河之间的一条行洪除涝骨干河道,通过疏浚干流治理段河道、加固堤防、治理灌排沟口,使治理河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5年一遇除涝设计标准;通过改建或加固现状破损严重的生产桥、修建堤顶防汛管理道路,改善当地群众安全通行条件,提高河道管理和防汛能力。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1个标段,其中监理标为2个标段,质量检测标为1个标段,施工标为8个标段。

监理1标:对支脉河治理工程施工1标-4标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监理2标:对支脉河治理工程施工5标-8标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质量检测标:对支脉河治理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1标:自明李闸至南岳净水厂东首,设计桩号16+629~22+610,均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境内,全长5.981km,包括微地形工程治理(布置于高青县境内治理段的南岳净水厂,设计桩号为21+047~22+610段,治理段长度1.563km,新增微地形长度3.126km)、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工程4.418km、支流口穿堤涵洞工程1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工程2处及其他工程(包括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建筑结构、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2标:自南岳净水厂东首至和平灌排沟东,设计桩号22+610~27+212,均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境内,全长4.602km,包括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工程1.102km、改建桥梁2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7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3标:自和平灌排沟东至英庄村桥,设计桩号27+212~30+912,均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境内,全长3.700km,包括改建桥梁2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6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4标:自英庄村桥至高青博兴县交界,设计桩号30+912~36+500,均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境内,全长5.588km,包括改建桥梁2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6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注:施工1-4标中清淤疏浚工程与加高(培厚)堤防工程已由高青县自行组织实施完成,因此不列入本次招标设计内容。

施工5标:自高青博兴县交界至胜利河入河口下游,设计桩号36+500~44+681,均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境内,全长8.181km,包括清淤疏浚工程2.496km、加高(培厚)堤防工程8.874km、局部防浪墙工程0.57km、改建桥梁3处、改建支流口穿堤涵洞工程1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6标:自曹纯路(027县道)至二干渠以北,设计桩号57+071~59+272,均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境内,全长2.201km,包括清淤疏浚工程2.20km、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工程2.20km、改建桥梁1处、支流口穿堤涵洞工程1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工程2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7标:自二干渠以北至刘官三排东北,设计桩号59+272~61+870,均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境内,全长2.598km,包括清淤疏浚工程2.598km、加高(培厚)堤防工程0.504km、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工程2.598km、改建桥梁1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9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建筑结构、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施工8标:自刘官三排东北至北支新河入口(博兴广饶县界),设计桩号61+870~64+673,均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境内,全长2.803km,包括清淤疏浚工程2.803km、堤顶防汛管理道路工程2.503km、改建桥梁2处、改建灌排沟穿堤涵洞7处及其他工程(包括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临时工程、环保、水保、上堤坡道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质量检测标投标人需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5个类别均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3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及拟派现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及代建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段,如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8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质量检测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必须由单位账户汇款,否则不予确认。
4.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我公司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4.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6.1本项目监理、质量检测和施工均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参与监理、质量检测和施工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08:30:00~2017年12月4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和质量检测标每标段售价¥5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7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

联 系 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531-8697417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守伟

联系电话:0531-86593694

电子邮箱:sdslzb81@163.com

网 址:www.s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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