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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实验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更新时间:2017-06-27作者:admin

东营市东营区实验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实验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11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施工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施工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51417.93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1日14时30分至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七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实验学校

   地  址:东营区聊城路8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661376278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张女士、胡女士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70786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附件:本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工程量清单)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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