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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检验检检疫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6-12-02作者:admin

1、招标条件

枣庄检验检疫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枣庄检验检疫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约390万元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嘉陵江路77号,会展中心西侧。

招标范围:检验检疫局实验室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②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③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时无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工程。

④投标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书面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高新区宁波路666号旺星科技北门院内北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632-8670399。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书面证明;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资格查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高新区宁波路666号旺星科技北门院内北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枣庄市市中区马可波罗酒店3楼会议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枣庄检验检疫局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门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8号 地 址:枣庄市高新区宁波路666号旺星科技院内北三楼

邮 编:277000 邮 编:277800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0632-8022031 电 话: 0632-8670399/15866212260

传 真: 传 真: 0632-86703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tdzb@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解放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37001612101050155052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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