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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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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柱·绿城37#、38#、39#商住楼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6-03-23作者:admi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柱·绿城37#、38#、39#商住楼施工工程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金柱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华路北,恒昌商业街东。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38324平方米。其中:37#商住楼 :地上19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6490平方米;38#商住楼 :地上19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3559平方米;39#商住楼 :地上19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8275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2报名地点:通过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3报名要求:(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员注册备案的投标人,需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员注册备案须知》)。(2)备案登记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联系人:冯泽峰 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4报名其他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资料:(1) 投标代表人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若是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一份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简介、推荐项目部简介及项目负责人简介(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带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监督单位办理基本存款帐户备案手续。(已在市招办办理“开户许可证”备案且无变更的除外)。(3)投标人需另提供一套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办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办理)。(4)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4.5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5.2领取地点: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润·书香苑3楼大华技术部)
5.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不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监督机构
7.1监督机构:聊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7.2联系人:许红梅
7.3联系人电话:0635-8492923
8.公告发布机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金柱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聊城市东昌东路139号
地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西首建设大厦
邮编:
252000
邮编:
252000
联系人:
牛国良
联系人:
李孟师
电话:
0635-8266156
电话:
0635-2123056 18006359937
传真:
传真:
0635-21230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d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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