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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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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青岛即墨加气母站更换设备及改造工程项目

更新时间:2016-12-26作者:admin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其青岛即墨加气母站更换设备及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青岛即墨加气母站更换设备及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YHA2016-1073

2.2招标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2.3建设地点:青岛即墨加气母站

2.4建设标准: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青岛即墨加气母站更换设备及改造工程项目,包括对现有自控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安防系统和站级管理系统等。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平台注册备案,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是中国石化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库施工单位被授权人;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已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附社保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油库或加油站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室招标三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售文件。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1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9:3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楼第三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联 系 人:叶斌

电 话:0531-858572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招标三部

联 系 人:李雅琼、陈晓楠

电 话:0531-82661997、82665067

传 真:0531-82667939

邮 箱:82661997@163.com

开 户 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山东省济南市济东支行

账 号:37001 61555 20501 5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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