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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地方小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12-19作者:admin

西城地方小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西城地方小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243#)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西城地方小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

    2、项目编号:DYQCG2017-243#

    3、授权主体:东营区人民政府

    4、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5、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授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一家,并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

 5.1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分三期建设,本次项目仅进行第一期的建设改造。一期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是铺设高温水供热管网和建设水水换热站,接入油田集中供热管网;二是对水水换热站低温水侧管网和供热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接入国能垦利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三是新建燃气锅炉,利用燃气产生的高温水进行供热。经初步估算,需建设公称直径 DN100—DN700 的供热管网 18.2 公里,新建及改造换热站17 座。

   本项目拟采用三种热源对于工程范围内的小区进行供暖改造,其中:

  (1)接入国能垦利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热源 14 个小区及实验学校,共计 31.1 万平方米。

  (2)接入胜利油田集中供热管网 10 个小区及医药公司,共计20.04 万平方米。

  (3)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形式改造 3 个小区(2台燃气锅炉),共计 3.45 万平方米。总建设工期不超过 1 年,计划自 2017 年开始开工建设,需在 2018年供暖季前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5.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具体实施范围为本次需要进行供暖改造的 25 个小区及实验学校和医药公司。

    5.3项目投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可研及其他相关资料,本项目三期总投资共计约 2.25 亿元。本次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 5523.29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4435.23 万元,设备购置费 529.3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77.87万元,建设期利息 80.85 万元。

5.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

5.5项目公司股权情况:本项目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在当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523.29 万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中,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其余 3000.00 万元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5.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 29 年(含建设期),其中工程建设期暂定 1 年,运营期固定 28 年不变,合作期满后移交至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5.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8本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6、社会资本(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已经经过资格预审,采用的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投标竞争的,应以银行汇票或非现金的方式交纳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

建设期履约保函的缴纳:PPP 项目合同生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中选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方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在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期后,建设期履约保函予以退回。

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的缴纳:在商业运营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期履约保函退回之前,项目

公司应向政府方提交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一年后,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予以退回。

8.项目结构、核心边界条件、审查原则、项目产出说明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按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1时间:2017年 12 19 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7年 12 25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9.2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可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东营市东营区华泰金融中心A座16楼习远东营分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3社会资本未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且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0.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28时30分至2018年1129 时00分。

10.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  9 时00分 。

10.3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开标室

11、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yggzyjy.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

联系人:杨南 电话:18954660396

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1号楼4楼招标业务部

电子信箱:zbcgdept@xiyuanzixun.com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32-82107221 

发布人: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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