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海岱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海岱楼工程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海岱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新区,北到开发区中路、南临中润大道、东靠北京路、西接上海路
2.3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 约12037.73m2。层数地上11层、结构类型、合同估算价约11762.35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 8日开工;2019年4月7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547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天棚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建筑渣土:类别为 Ⅰ类 、产生数量为 约450m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壹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8 日至2017年9月 15 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 8 日至2017年9月 15 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负 责 人: 杜春雷 |
法定代表人:张磊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上海路南5号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街道17号 |
邮 编:255000 |
邮 编:255000 |
联 系 人: 张斌 |
联 系 人:庞庆敏 |
电 话: 0533-3880186 |
电 话:18954106993 |
2017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