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阳市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道路及雨、污水管道施工监理工程 已由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阳市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道路及雨、污水管道施工监理工程位于山东省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合同估算价46万元,计划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 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 或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海阳市海天路北、黄海大道东(质检站四楼))处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已年检)、资质证书(通过年审),拟任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与授权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授权代理人2010~2011年度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等)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海阳市海天路北、黄海大道东(质检站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阳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省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海阳市大辛家镇 | 地 址: 海阳市市区海阳路83号内办公301号 |
邮 编: 265100 | 邮 编: 265100 |
联 系 人: 张华 | 联 系 人: 杨友信 |
电 话: 13455541626 | 电 话: 3227778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edianzhanghua@163.com | 电子邮件: hyjdzb@1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