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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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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8-03-19作者:admin

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施工标

招标公告

东水招字【2018】09号

1.招标条件
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厅 以“鲁水许字【2017】1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广饶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起点位于稻三闸下游,终点位于贾辛村,全长5.348km,主要对其疏挖清淤,满足防洪要求,并改善淄河两岸水环境及生态环境。工程批复总投资1893.0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工期天数217日历天。

本次施工标分为3个标段。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施工1标: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标段内容:
稻三闸衔接段消力池及河道清淤等,桩号(0+000-0+399),计划投资220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工程施工2标: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标段内容:
蒋口、闫口段护砌及河道清淤等,桩号(0+399-3+096),计划投资750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工程施工3标:广饶县淄河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标段内容:
河道清淤等,桩号(3+096-5+348),计划投资220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3.规模

全长5.348km,主要对其疏挖清淤,满足防洪要求,并改善淄河两岸水环境及生态环境。

4.资金来源
中央及县级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拟投入本项目部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5.8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03-24 9:00:00~2018-03-28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m)”,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东营分行营业部,账号:236 418 494 763 ,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号汇出,否则不给予确认。投标单位将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上写明所投标段、投标单位税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方便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饶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主任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46-6440571

联系电话:15990987300,0546-830919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hzbxxd@163.com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800号

地址:东营市胶州路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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