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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路社区居民楼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6-19作者:admin

公告发布日期: 2017/6/19
项目名称: 康平路社区居民楼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南宁路7号1、2、3号楼、南宁路9号1、2、3号楼、南宁路11号1、2、3号楼、南宁路13号1、2号楼、鞍山一路26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90.61万元 工程造价: 497.26052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7]6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030000000002017stE04365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3201704210102
建设单位: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379106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379106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05481808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017-370203-50-01-00001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外墙体修补及粉刷、地面硬化、线路整理、房屋屋顶防水改造等。本项目垃圾外运量为370.01立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楼院综合整治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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