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4173-0301-358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审【20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99号 。
2.3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4326.31㎡。地上建筑面积:3387.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8.82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2.4 计划工期:2016年6月25日开工;2017年3月26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7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1日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郭兆红 |
法定代表人:伦志展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99号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1号 |
邮 编:255000 |
邮 编:255000 |
联 系 人:李波 |
联 系 人:张金梅 唐慧 国聪 |
电 话:0533-2278668 |
电 话:0533-3811252 |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