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4175-0301-358s 2016002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张发改项审【20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99号。 2.3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4326.31㎡。地上建筑面积:3387.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8.82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2.4 计划工期:2016年6月25日开工;2017年3月26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7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建筑渣土: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为5500m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 2016年6月3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16年 5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