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地形塑造和驳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00362-0301-417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已经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形塑造和驳岸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地形塑造和驳岸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淄博新区,北到开发区中路、南临中润大道、东靠北京路、西接上海路。
2.3 建设规模:约295000m2。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2017年3月1日开工;2017 年3月30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形塑造、湖底处理、驳岸等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8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数字证书办理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首页-数字证书申请(网址为:http://123.234.82.25/unify/)进行办理。具体办理详情请咨询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32---85871505转5、0532---85871505转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负 责 人: 杜春雷 |
法定代表人:张磊 |
地 址:淄博市华光路320号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17号 |
邮 编:255000 |
邮 编:255000 |
联 系 人:张斌 |
联 系 人:耿慧超 |
电 话: 0533-2270186 |
电 话:13793196738 |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