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山东招投标工程网官网!

招标公告

所在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西城道路(南一路、淄博路、北二路、西三路、西四路)维修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17-01-19作者:admin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城道路(南一路、淄博路、北二路、西三路、西四路)维修工程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29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监理

一个包

西城道路(南一路、淄博路、北二路、西三路、西四路)维修工程监理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700

备注:拟投标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允许变更。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16日08时30分至2017年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五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五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方 式:18954660062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   系   人:张女士、胡女士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70786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9日

山东招投标工程网

版权所有  山东招投标工程网  备案号:【鲁ICP备17044390号】

分享到: